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工作 >> 硕士招生 >> 正文
硕士招生
青岛科技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9 编辑:研招办

一、报到日期、地点和有关事项

1、报到日期:2017年9月2日

2、报到地点:各学院报到点
3、新生入学,由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招办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报到携带证件

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三、户口迁移
户口关系属于山东省的新生,户口在毕业院校的可以迁入我校,户口在家的(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规定)则不能将户口迁入我校。外省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迁入,但入学时不迁入的以后不能再迁入。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须携带户口迁移证。若新生需迁移户口,迁往地址: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市郑州路53号)户口迁移证相关信息必须与入学所有证件内容保持一致。本人不得在迁移证上涂、改写任何内容。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户口。

四、转党、团组织关系(报到时上交)

1、中国共产党党员需持当地党组织介绍信,凡外省的同学,介绍信抬头一律写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转往“青岛科技大学”;凡本省的同学,介绍信抬头一律写为“青岛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共青团员携带本人团员证即可。

五、缴纳费用

今年新录取的研究生已办理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在校期间的全部所需缴纳费用和发放的奖金都将通过此银行卡进行结算,请妥善保存好该卡,具体详见借记卡袋中的《使用说明》。

六、有关住宿问题

1、新生按报到时间申请住宿。
2、新生自带被褥、衣物及个人生活用品,自带学习用具。各种行李按报到时间托运,铁路收取的行李保管费由本人负担。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为我校应届毕业生的,户口无需迁动,暑假期间的行李请自行安排存放。

2、按铁道部规定:高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一次从家庭住址到学校所在地的半价火车票。
新生到达青岛后自行办理托运行李的领取手续。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崂山校区:053288958383  

                                                                          四方校区:053284022989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青岛科技大学 |
  • 旧版网站
  •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