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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7级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6 编辑:

各学院

2017年研究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请组织学生核对补充信息,信息总表请在研究生工作群下载,下载完成后填写相关表格。

1学生信息核对表仅保留自己学院的学生信息,不需要办理学生证的请删除。

2核对无误后请于第十周周1120日)下午五点前将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纸质版送至各自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填写说明:

1) 乘车区间,起止点应为青岛-到站,或青岛北-到站(铁路火车站站名)。站名前不要带所属省、市名称,站名后不要带县或镇名称,火车站站名后也不要加车站字样。例如北京~九江北京西~绵阳设备可识别,而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北京西站~四川绵阳青义镇则无法识别。(非常非常重要)。

2)家庭住址要和身份证号对应,如果不能对应,请出示户籍更改证明。

身份证号最后一位如果是 X 一定用大写。

3)只有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办理学生证,支教生、研修生(硕士和博士)均不予办理学生证。

4)青岛周边地区,如无火车可到者,乘车区间可不填写,将不予办理火车乘车卡。

5)因从2014年初铁路售票部门启用核查系统,请各位同学在填写信息时务必做到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和购入优惠火车票。

6)请学院严格把关,如有擅自胡乱填写者,将扣发学生证一年,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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