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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3 编辑:

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对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的立项但尚未申请结题的项目,现集中组织项目结题工个别未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可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结题。有关事项如下:

、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二)组织形式

1.以正式发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有2篇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

2.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我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形成项目结题工作书面报告我校将从结题项目中甄选5个左右优秀项目上报,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

、材料报送日期和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9,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7),并送附件1、附件2和单位结题工作报告的电子版至邮箱:pyb@qust.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每个项目的结题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名称:学+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三份)

  2.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 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和结题工作报告。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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