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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7 编辑: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和目的,经研究决定,第周至第十三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督查,有关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1. 教学材料归档情况(要有数据支撑,比如计划多少,实际完成多少)。

1)上学期课程试卷和成绩单,试卷分析;

2)本学期教学日历; 

3)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报告书和实习报告;

4)2016级开题报告;是否有重新开题,完成情况;

5)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

2.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任课教师及教材选用、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是否存在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未开课情况等。

3.研究生学习情况。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4.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研究生培养过程安排与指导情况;学位论文选题、指导程度及完成情况;学制内未完成各培养环节研究生督促措施情况等。

5. 2018届毕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情况以及教学档案归存档情况等;学位论文及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外审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6. 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情况。

7.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践情况、实习基地建设等。

8. 研究生课程教学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第11周。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自查报告于第十一周周五前发至pyb@qust.eud.cn,纸版盖章后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学校检查时间:第12、13周。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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