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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工作
关于研究生毕业阶段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11 编辑:

各有关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学位点负责人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和学员。

一、答辩前期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请学院组织对毕业生的中期考核,由教学秘书逐项审核中期考核、六级成绩、学术活动登记本、科研成果等项目。

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发表文章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得分。[在读期间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未正式出版,需要递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接受证明;被SCIEI收录的文章应附检索证明,带原件核查(包括同等学力人员及工程硕士)]。

初审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上交《拟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书面盖章签字1份)、审核合格的发表文章成果的复印件和《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

二、答辩工作

1、学术论文行为不端检测

所有研究生毕业生都必须进行行为不端系统检测,由学院教学秘书将电子版收齐后,统一传到学位办公室,按照我校文件规定查重率不得超过30%,若违反规定者,由学位办将检测情况统一反馈到学院,进行修改,完成后进行检测,如再次违反规定,将不得送审和答辩。

2、论文盲评

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全部由学校送外进行盲审,送审时需交论文3篇,《博士论文评阅意见书》三份,费用:350/篇。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由学院自行随机抽取毕业生总数的30%,进行送外盲审;70%由学院组织盲评,其中一份必须由学院统一送到外校盲评,论文必须由学院统一进行送审,不得出现导师或个人进行送审,严格执行盲审制度,规范送审程序。送审时需交论文2篇,费用:200/篇。

3、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的专家,导师不参加投票。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9人组成,至少有2名校外的专家,委员会一般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2)答辩注意事项

①硕士生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和学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划分小组,小组不宜划分过细,相近学科可合并。各学院至少在答辩7天前将答辩日程安排确定,通知研究生本人,并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部(处)审批,研究生(部)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或有经验导师进行检查。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7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

②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由711人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评委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投票。

③各学院答辩优秀率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人数的30%。

④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⑤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到研究生部(处)统一领取海报,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

⑥答辩后各学院根据答辩成绩、盲评成绩、科研量化得分及学生报名情况评选出参加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论文。(具体评优名额及程序另行通知)

⑦答辩后学生的存档论文应是综合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重新修改整理后的定稿。

4、学位审批阶段

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问题,并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人名单(排序),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相应决议上签字,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交学位办。

研究生应按照档案存档目录整理相应的存档材料,同时将全部答辩材料、档案存档材料及4学位论文提交给学院教学秘书,同时向图书馆提交本人的论文电子版(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及工程硕士人员需另外提交一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以上为研究生毕业和答辩阶段各环节的主要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可参考实施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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