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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关于2014年夏季学位授予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06 编辑:
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学位办〔2008〕5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夏季学位授予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
(一)收集、审查要求
有关培养单位 务必按照附件中的相应要求,组织2014年夏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 按学生类别分别如实填写相应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库》(见附件),并认真 审核
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工程硕士等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同时 提交电子照片和同一底版洗印的2寸照片1张,电子照片采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以本人身份证件号作照片码文件名;
2、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3、大小:≤10K、格式:JPG;
4、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
5、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6、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7、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二)上报时间
有关培养单位务必于2014年6月17日前,将审核后的学位 信息库发至电子邮箱qustxwb@163.com
三、学位授予信息的使用
学位授予信息将用来 制作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并上报国家备案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是学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应本着对国家、社会和学位获得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认真做好学位授予信息的收集和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保证新数据结构的顺利施行。
注意:特殊要求,论文关键词只允许填写3个,中间用英文格式的逗号隔开,所有数据均要求用文本格式的填写。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四方校区84022612
崂山校区88958629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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