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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9 编辑: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班主任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德育工作切实有效开展,根据《研究生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有爱心,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创新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3、能明确学校、学院学生工作中心目标和要求,有目的性地开展工作;

4、能处理好本人专职工作和研究生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关系。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和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有关规定、条例的落实,制订专门的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

2、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实际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深入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摒弃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研究生创新良好氛围,提高实践能力。

5、积极与研究生导师沟通交流,协同导师开展各项工作。

三、班主任的选拔配备

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工作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从热衷于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扎实、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中选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作为学校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全校班主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各个学院班级规模,并科学设置班级班主任岗位数,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聘任以各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数量为基础,按每30名学生配备1名班主任的原则,设置班主任岗位(具体数目见附件),研究生数量不足30人的学院只配备1名班主任。

各个学院可根据设置的岗位数,遵循限岗不限人的设置原则,不拘泥于专业、年级的设置方式,探索贯穿年级、跨专业或依据导师等多种设置方式,创新研究生班主任工作机制与模式,形成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全方位育人的格局。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班主任所负责学生人数不能超过60人,专职辅导员不兼任班主任,对特殊情况的岗位聘任必须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结合实际,于4月10日前完成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聘任工作,并将聘任结果填写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班主任登记表》(附件)中,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qustyanjiusheng@163.com

五、资料采集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班主任管理、考核工作,现对各学院现有班主任考核实施意见和细则进行资料采集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qustyanjiusheng@163.com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聘任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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