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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延期离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25 编辑:

各学院:

寒假将至,根据学校寒假工作统一部署,学校公寓中心将于1月28日中午12点封楼,研究生科研需要延期离校的,最晚可延期至2月4日上午8点。为保证延期离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延期离校学生信息登记工作

针对延期离校学生,各学院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学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各学院应做好延期离校学生信息登记工作,详细掌握学生留校情况。

二、做好延期离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应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用电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意外的发生。留校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1、增强学生宿舍安全意识,严禁学生使用热电炉、热电褥、取暖器等违章电器,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照明、做饭,严禁在宿舍酗酒、抽烟、乱扔烟头,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及时清理废品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2、增强学生实验室安全意识,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安全模式进行实验室操作,对实验室水电气阀门进行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等危险设备试剂每日核查,坚决杜绝无人机器运转、实验运行等不良现象发生,禁止在实验室烧水做饭、使用大功率非实验用电器。

    三、落实安全责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学院应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相关要求如下:

    1、导师应严格履行职责,对留校学生生活与科研进行指导及督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按规定上报。

    2、宿舍与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加强日常巡视与检查,对违规违纪现象严肃查处。

    3、学院总负责人应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与学生和导师的沟通交流,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对于留校学生拒不服从管理,除取消其留校资格外,将依据学校有关纪律处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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