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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及时缴纳2018-2019学年学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7 编辑:

学院:

20189月入学以来,经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多次通过银行划款之后,仍存在部分研究生未按时交纳学费的情况。经与财务处沟通,务必于2019313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足额存入建设银行卡中具体名单已通知各学院若存在研究生的建设银行卡号修改或未在财务登记的情况,请于2019年312日之前到所在校区财务修改、登记银行卡号。

希望各学院督促学生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7〕146号和《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4〕26号的相关要求,不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每学期未按期注册的研究生,学生证不予盖注册章,不能参加当学期课程学习、实践环节、考试等培养环节,不予任何成绩评定,取消所有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资格。

若在2019年3月13日前,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将款项存入银行卡中,由此导致的取消考试和成绩评定资格、奖助学金暂停发放等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请各学院尽快完成欠费研究生学费等费用的催缴工作,各位欠费研究生尽快完成费用的缴纳工作。

 

 研究生院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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