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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8-09-05 编辑:李桂宝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山东省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免生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为176名,其中11名为支教团专项名额。推荐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学位点建设情况等分配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的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业务学习方面的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N名(含N名), N=本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数×25%(四舍五入)。综合测评计算办法见《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见《青岛科技大学学生手册》),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校生服兵役者。

    3、外语成绩较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按新标准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适当放宽至426分);外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四)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五)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获奖个人或代表队骨干成员,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且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可不受第十一条中综合测评约束,在满足遴选条件中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取得推荐资格。

    (六)支教团专项计划可不受综合测评及外语要求的约束,但需满足学校支教团报名和遴选的条件,方可获得推荐资格。支教团的具体报名和遴选办法由校团委负责制定和执行。

    (七)各学院可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学院和专业特色制定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须在学院内予以公示。

    (八)除支教团外,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校会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4日—7日,学校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布置推免工作;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推免实施工作细则,核算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排序,统计学生的外语成绩和其它相关情况,将结果连同相关文件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

(二)9月7日16:00前,各学院需上报以下材料备案: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职务及名单;

(2)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

(3)学院推免工作指定联系人(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9月10日—11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推免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将院系拟推荐名单,连同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9月12日—17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9月20日前,将推免生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六)9月25日后,经过省招考院审核后的推免生可自行进行网上报名。

(七)接收工作:推免生复试初步安排在10月进行,具体通知参见研究生处网站。

五、推荐名额分配

青岛科技大学2019级硕士推免生指标分配情况一览表

学院名称

推免人数

化工

15

高分子

16

机电

27

自动化

15

化学

9

材料

9

经管

11

外语

6

数理

5

环境

6

信息

14

艺术

8

法学

3

传播

6

体育

1

海洋

6

中德

5

高密

3

支教团

11

总计

176

六、监督电话

    研 招 办:0532-84022989、88958383

    纪检监察室:0532-88956976 

  推荐办法.doc


  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doc

  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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