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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卓越工程师行业产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研字〔2026〕5号)等文件,现开展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校现有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选聘程序

1.校内导师推荐及个人申请。校内专业学位导师根据合作基础和培养需要,向所在学院推荐行业产业导师人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附上学位学历、职称职务、科研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评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研字〔2026〕5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

3.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和颁发聘书。学院将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颁发聘书。

4.行业产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各学院可对行业产业导师聘期内培养成效进行考核,作出是否继续聘用的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续聘期一般为三年。

三、选聘工作日程

1.6月15日-6月26日:拟申报行业产业导师的人员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

2.6月30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材料,上报审核结果。

3.7月1日-7月10日:学位办审核学院上报的遴选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监督、抽查并处理公示异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审核后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各一份,支撑材料由学院审核,无需报送研究生处)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7,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wb@qust.edu.cn。

五、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按需聘用,注重实效”、“择优聘用,确保质量”的原则,邀请具有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经历的校外专家申报,并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已被聘为我校校外指导教师且还在聘任期内的校外专家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3.获聘为学校行业产业导师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评选。

 4.卓越工程师校外导师需具有我校行业产业导师资格。


 联系人:翟旻、卢嘉颖,电话:88959561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