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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青科大字〔2021〕42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1〕44号)、《青岛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修订)》(青科大字〔2022〕1号)文件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遴选工作日程

1. 618-622日:拟申报硕导的教师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625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3. 715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遴选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监督、抽查并处理公示异议。

4. 7月底前: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各学院遴选结果。

三、遴选工作要求

1.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院督导检查遴选结果。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各学科遴选硕士生导师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遴选。

四、申请材料

1.校内教师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兼职导师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2.佐证材料时间起止时间:202311日—20251231

3.6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硕导遴选推荐结果汇总表》、《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拟申请导师资格学科专业意向表》至xwb@qust.edu.cn

五、注意事项

1. 在外单位已聘为硕导的教师,转入我校工作需进行硕导资格认定。符合《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青科大研字〔20256号)中认定条件的,按照该文件执行。

2. 兼职导师主要以与我校有联合培养协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帮扶院校为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青科大字〔2021〕42号)文件要求实施

3. 研究生处将对遴选结果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50%。


联系人:翟旻 卢嘉颖 88959561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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