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业已确定,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1日-4月15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 kdjw@qust.edu.cn 电话:0532-88956976 传真:0532-889569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qust.edu.cn 电话:0532-84022989 传真:0532-84022989
上一条: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
下一条: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关闭】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