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试行办法》(list.asp?unid=3571)文件精神,经在学研究生申报,各学院审核上报,学校汇总、审核、筛选,共有1名同学符合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学院 |
姓名 |
硕士阶段课程平均分 |
CET-6 |
在读专业 |
申请攻博专业 |
化工学院 |
韩香莲 |
88.7 |
439 |
化学工艺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公示期为七天,如对以上同学成绩及其他申报条件存有异议,请以实名拨打电话0532-84022989,88957382或发E-mail: yzb@qust.edu.cn予以检举。经查实,所举报情况属实,我校将取消该生提前攻博资格;如无异议,我校将在公示期过后予以确定并允许其提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