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组织2016级研究生进行开题,下载硕士、博士开题及中期考核相关表格。开题时间每生不少于半小时。
请在第12周前结束开题,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开题前3天,以学院(至少是学科点)为单位,将开题报告安排会的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领取打分表;将电子版发送至pyb@qust.edu.cn,将在网上公示,并安排督导员进行督导。
注:必须开题前三天报知研究生院,否则不予承认。
研究生院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研究生教学安排通知
【关闭】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