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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6 编辑: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复合型人才,加强我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与管理办法(暂行)》(青科大字〔2017〕107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选派部分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进行短期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和资助标准

2017年计划选拔资助10名左右出国(境)短期访学;10名左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具体名额根据学校资助资金数和报名日期)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出国(境)短期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本项目主要资助批准访学与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费用,资助额度及标准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与管理办法(暂行)》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符合出国交流的语言要求。

4. 短期出国(境)访学接收单位应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境)外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其所在学科与我校相关学科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础,且外方在该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5.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在国(境)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6. 已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项目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不在申请之列,短期出国(境)访学仅资助申请过国家和山东省相关的留学项目但未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短期出国(境)访学者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一式二份《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附件1),具体内容包括所在学院及导师意见(须明确保证学生按时回国)、国外院校及机构邀请函复印件(含汉语翻译件),以及校际(双方)联合培养协议等。

2.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式二份《青岛科技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具体包括所在学院及导师意见(须明确保证学生按时回国)、申请资助额度、参加会议的邀请函、论文录用通知、论文全文、会议网页截图、宣读论文的时间安排表等。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成册。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时间安排

10月16日-27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

10月28日-31日,各学院将审核推荐、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

11月1日-9日(含公示的五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2.相关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原则上,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当年限推荐一名申请学校资助的博士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的学生。省优秀博士论文获奖指导教师推荐的博士生优先考虑。导师所带研究生若出现上一年论文抽检或盲评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推荐权。

2)研究生院将根据本年度设置的出国(境)访学名额、候选博士生水平,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或材料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优。对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汇总表-2017年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学生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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