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届研究生: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要求的规定,由于培养计划中要求的课程不合格而未毕业者,可以在半年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级补考,我校拟定于2017年11月14日下午考试,请有关研究生做好准备,下载并填写准考证,于2017年11月8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补考手续,具体考试安排见网上通知。
办理地点:1)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7房间 联系电话:0532-88958629
2)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9房间 联系电话:0532-84022819
研究生院
上一条:关于交2015级(三年制)专业硕士实习报告表和实习报告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交2016级专业硕士实习安排表的通知
【关闭】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