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组织好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要求
(一)开题由学院组织。
(二)研究生需在第十二周之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
(三)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5-7名,均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导师不可作为评委,秘书和评委不能兼任。
(四)每个学生开题时间(包括自述和提问环节),博士不少于45分钟,硕士不少于30分钟。
二、注意事项
(一)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学院在研究生开题前,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研究生院提交《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便学校对开题过程进行督导检查。不按规定提交该表的学院,将被视为该项工作没有完成。
(二)开题结束后,将《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以备录入成绩和存档。
链接:http://grad.qust.edu.cn/info/1104/16157.htm
邮 箱:pyb@qust.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