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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4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旨在全面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本年度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0级博士研究生,已通过开题环节至少半年时间。

2.2021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已通过开题环节至少半年时间。

3.2022级两年制研究生,须通过开题环节至少半年时间。

二、时间安排

1.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即日起至930日。

2.2022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即日起至1130日。

三、考核形式

以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制(修)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中期考核时间、内容、方式、标准等,并于824前将带有学院文号的实施细则文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对各学院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2.中期考核环节由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由导师、学院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培养单位党委组织并给出考核结论。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由导师、学院负责审查。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评。

4.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考核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包括自述和提问环节),博士不少于45分钟,硕士不少于30分钟。为加强对中期考核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小组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导师不可作为考核小组成员,秘书和小组成员不能兼任。考核小组对答辩材料进行严格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集体决议给出考核结论。

5.中期考核结果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录入研究生系统,考核工作结束后所有纸质签字材料留学院存档,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未完成学生名单》(盖章扫描PDF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pyb@qust.edu.cn)。

五、其他

1. 各学院中期考核“不通过”等级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考核人数的5%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进行中期考核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期进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后未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结果记为“不通过”。

2.首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至半年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重新考核前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3.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分流力度,对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给出具体处理意见,重新考核或建议中止攻读学位。

4.原则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半年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后半年才允许答辩。

https://grad.qust.edu.cn/info/1202/21875.htm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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