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结合学校重点工作部署,本年度继续开展特色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全外语课程及校企合作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旨在面向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树一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建设,全面推进不同类型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推动各类课程厚植思政育人底蕴,全面进行课程重塑,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三者有机融合,发挥各学科专业优势,讲好中国故事,打造“青科大特色”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标杆。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平均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上(含20人)。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创新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使命感责任感,培养研究生担当意识和家国情怀。
9.已获批同类项目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
(二)全外语教学课程
1.全外语教学课程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全部使用外语(主要是英语)的非语言类课程,在教材、课堂教学、作业、考核等各环节中全部使用外语。着重强调通过全外语教学课程的学习,确保研究生在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同时,培养其外语应用及思维能力。
2.课程申报范围是面向研究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开课基础较好且选修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选修课(不包含公共外语及专业外语类课程),其中,学位课程优先推荐。采用全外语教学的课程应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接受情况经研究论证后向学校推荐,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任课教师一学期只讲授一门全外语教学课程。
3.课程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及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学风教风整体良好。鼓励有国外留学经历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开设全外语课程。
(三)校企合作课程
1.申报课程须是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适合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校企合作课程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体现先进性和创新性,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及丰富的校企合作经验,对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具有深刻的认识、独到的见解和浓厚的兴趣。参与课程建设的企业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是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授课教师须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学风教风整体良好,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言行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鼓励获得省级、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申报。
3.课程负责人须和企业负责人在课程育人模式、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方法设计、实践内容设置、教学案例开发、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重点是将行业企业发展的最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及研究成果引入到课程中,强化理论学习与工程应用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并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编制工作。课程负责人和企业人员共同参与课程授课、考核,切实加强过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二、 项目周期及管理
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管理和验收。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中期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7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不断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进一步完善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推进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模式、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融合,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示范带动全校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
2.全外语教学课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跟踪评价和指导,评价指标包括:教材、大纲、授课过程、课件、作业、试题等。验收时,须提交下面三种成果之一:
(1)该课程的全外语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全部教学授课视频;
(2)该课程出版的全外语教材;
(3)该课程出版的全外语电子教程和全外语教学课件。
3.校企合作课程结题验收时,须与企业合作开设并完成至少一轮的课程教学,行业企业专家授课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研究生对教师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立德树人、教学效果等评价满意度高。结题后的课程每学年至少保证开设一个教学班;课程负责人要将校企合作课程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探索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力争取得一批高质量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三、 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全外语课程 |
校企合作课程 |
1 |
化工学院 |
2 |
2 |
1 |
2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2 |
1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2 |
1 |
4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1 |
5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1 |
2 |
1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2 |
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
1 |
8 |
外国语学院 |
1 |
|
1 |
9 |
数理学院 |
2 |
|
1 |
10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1 |
1 |
11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 |
1 |
1 |
12 |
艺术学院 |
1 |
|
1 |
13 |
法学院 |
1 |
|
1 |
14 |
传媒学院 |
1 |
|
1 |
15 |
生物工程学院 |
1 |
1 |
1 |
16 |
数据科学学院 |
1 |
1 |
1 |
合计 |
18 |
15 |
16 |
注:各学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分配名额,其他无分配名额的学院也可申报。
四、 申报程序
1. 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同一项目推荐数量多于一项的须进行排序),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2. 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9月5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周四)前,将审核后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各一份,形式审核后退回)分别送至两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PDF版发送至pyb@qust.edu.cn,联系人:任侠、周昉,电话:88958629(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房间)、84022819(四方校区1#行政楼322)。
3. 形式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取消申报,不予递补。
4.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5. 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 其他
1. 往年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同类项目的,不得再以同一门课程进行申报。作为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总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
2. 在山东省同类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全外语课程可以参与省级优质课程申报、校企合作课程可以参与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报)。
3. 立项项目应按项目立项申请书的名称、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为有效。
4. 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书承诺的期限完成(一般不超过2年)。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不得超过1年。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
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为立项项目建设和实践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