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研究生答辩校外专家劳务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校外专家答辩劳务费不再发放现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现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到财务处网站下载劳务费发放明细表,填写完整(包括专家签字)。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交到崂山校区计划管理科,为及时发放,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表格;
2、为节省学校银行付款手续费,请各学院让校外专家尽可能提供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
3、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免不能及时报送表格,耽搁发放。
4、已经完成答辩,校外专家的劳务费还没有发放的学院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研究生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