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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3年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26 编辑:

各学院

请按要求填写附件中表格,纸质版盖章后和学生证一并于第十四周周二(123日)前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pyb@qust.edu.cn

填写说明:1)各项指标的顺序请不要改变,班级填写专业。入学时间填写为;2013.09.01。普通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学制2年。

2)家庭住址要和身份证号对应,如果不能对应,请出示户籍更改证明。如果不是在自家所属区域乘坐火车,在离家更近的其他火车站乘坐火车者,请给予说明,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处。

身份证号最后一位如果是X 一定用大写。

3)只有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办理学生证,研修生(硕士和博士)均不予办理学生证。

4)补办学生证和磁卡的请填写该表,并放在最后。具体通知见list.asp?unid=5927

5)学生证交过来时,顺序严格按照表格中顺序进行排列,一定要一一对应,因为信息要输入优惠卡,如果有误,将影响学生买火车票,且无法更改。

6)因从2014年初铁路售票部门启用核查系统,请各位同学在填写信息时务必做到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和购入优惠火车票。

注:请学院统计好人数后来研究生处领取空白学生证和校徽。

附件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3112618967.xls

研究生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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