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针对巡考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监考不认真、未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的现象,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特通知如下:
1、 请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监考守则》。严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遵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
2、按照既定考场和时间进行考试,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考试时间和地点。
3、各学院要加强巡考工作,同时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组进行巡视。巡考人员需在《监考记录》上签字。
4、 对因监考不力造成考试出现违纪现象的监考人员,学校将按《研究生教学事故处理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
汇总-网挂版.xls
16级MBA2016-2017第二学期考试安排.doc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