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上半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即将结课,现将考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研究生按照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及通知,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专业课考试,并于第8周周五(4月26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考试信息维护工作,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系统-考务管理查询具体考试安排。
三、成绩录入
上半学期结课课程的成绩需于6月20日(第16周周四)前完成录入。
四、其他
1.公共课《自然辩证法》、《科学人文讲座》的考试安排已在研究生系统考务管理模块维护,请各学院按照规定人数于下周四(4月25日)前完成监考教师维护工作。
2. 请研究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并携带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证都丢失的须在考前联系所在学院办理附本人照片的学籍证明材料,未携带有效证件或未办理重修手续并缴费的研究生不予参加考试。
3.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考试期间所有教室开启监控,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备考,文明应考,抵制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研究生(含考试前、中、后)将依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青科大字[2022]81号)给予相应处分。
4. 各学院应加强诚信考试管理和研究生考风考纪宣传,于考前组织学生开展考试诚信法纪教育,加大对端正考风、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组织落实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学习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强化监考员立德树人、忠于职守、维护公平、遵守法纪的职业操守和底线意识,杜绝考试违纪现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 请各学院领导、研究生教育督导员依照考试安排到场巡视。考试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试现场监控录像进行抽样审查,如从考场监控视频影像资料中发现有异常行为的考生,将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经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监考教师务必早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办公室并签到(四方:三教管理室,崂山:弘毅E区管理室),监考教师领取试题后负责检查证件及维护好考场秩序,迟到者将公示并按照文件规定给与相应处分。
如有遗漏或冲突,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8402281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