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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表及任务书
关于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25 编辑: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已安排完毕,并已在研究生系统中发布(任课教师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学院根据公共课课表(见附件)安排专业课教学任务。

    2.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计20周,排课按照2-9周、11-18周安排,第10周、19-20周为考试周。为保障研究生培养教学质量,推动培养环节总体进程顺利进行,理工科学院应尽量在一学期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的教学安排。

    3. 学位必修课教学任务按照2023版培养方案制定(2024年修订培养方案学科按新版制定),选修课在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后根据选课人数再安排。学位课原则上不满10人不予开课,选修课不满15人不予开课(特殊专业除外)。如选课人数不满足要求而坚持开课,课程负责人需提供开课说明(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审核),工作量核算时按相应系数折算(实际选课人数/规定人数)。

    4. 教学任务安排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为确保教学质量,理论课教学任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 学时(艺术和实践类课程除外),确因教学需要大于或等于4 学时,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方可安排。

    5. 学院须统筹本院教学资源,安排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全校同一门课程可由相应学院的一位教师或几位教师共同开设,多人共同开设的课程须确定课程组负责人,对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同一位教师同一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一般不得超过2门;同一位教师为同一研究生上课门数一般不得超过2门。

    6. 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停课。

请各学院于7月8日(第19周周一)前完成课表安排研究生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发布,并将本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表、教学任务和教室安排表》Excel版、教学任务PDF版(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发送至pyb@qust.edu.cn(公共课开课学院须将公共课任务一并提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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