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工作原则
1. 实行督导组长负责制,组长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线上检查仍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给各组成员分配检查对象,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平均每天检查不少于1次,1次一个学时。
2.实行周报制度,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本次线上检查从3月14日正式开始,督导将听课记录发送至组长处统一汇总。出现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与培养办联系。
二、学院领导工作原则
各学院领导检查本院老师们的授课情况及研究生们线上线下的听课情况,听课情况通过OA-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研究生)提交,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培养办。
三、职责与分工
序号 |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职责 |
1 |
四方校级督导组 |
张永勤 |
温永红、孙瑞雪 |
检查四方校区正高级职称授课教师和拟晋升正高级职称教师 |
2 |
崂山校级督导组 |
孟友新 |
樊智敏、董华、葛卉 |
检查崂山校区正高级职称授课教师和拟晋升正高级职称教师 |
3 |
第一督导组 (四方校区) |
梁成伟 |
万均、刘永军 |
检查海洋学院、环境学院、化学院副高及以下职称授课教师 |
4 |
第二督导组 (四方校区) |
吴宁晶 |
公衍玲、逄贝莉 |
检查高分子学院、化工学院、材料学院副高及以下职称授课教师 |
5 |
第三督导组 (崂山校区) |
樊春玲 |
栾德玉、冯云霞、程尊水 |
检查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数理学院、信息学院副高及以下职称授课教师 |
6 |
第四督导组 (崂山校区) |
于润梅 |
董青、蔡丽娟 |
检查外语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副高及以下职称授课教师 |
7 |
第五督导组 (崂山校区) |
赵联 |
孙在东、仲崇玉、王明霞 |
检查经管学院、马院、法学院、体育学院副高及以下职称授课教师 |
四、督导检查记录
督导检查情况按照督导检查记录本内容填写,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报备,应首先并做好影像记录,并及时联系培养办。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企业微信与培养办联系。
培养办
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