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2018届秋季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学位点负责人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要求
请学院教学秘书逐项审核2018届秋季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六级成绩、学术登记本、科研成果等项目;初审后于9月20日前上交《拟申请博(硕)士学位毕业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如未收到接收函等接收证明,可推迟到论文评阅结果收回后,该类学生请备注)。另外,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审核材料须挂到网站进行公示。
2、上报材料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研究生提供科研成果(发表文章等……)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由学院保存,以备研究生院组织抽查。教学秘书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审核研究生 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得分[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等……;未正式出版,需要提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接收证明;被SCI或EI收录的文章应附检索证明,带原件核查(包括工程硕士)]。
二、论文盲评和学术不端检测
1、材料报送
学院于10月10日将论文电子完整版(PDF格式)统一提交学位办进行论文盲评。各学院按照此方式进行命名“2018Q学院代码(S/B)三位数序号”(S-硕士,B-博士,三位序号各学院从001开始自行编号),例如:2018Q001S001为2018年秋季化工学院硕士001号。
(2)材料要求
论文格式依据学位授予工作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隐去导师、学生姓名及相关信息,导师须仔细审阅论文,并在《盲评论文登记表》中签字确保学生论文为最终版,由教学秘书统一提交至学位办,逾期者本学期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若论文在开题阶段已申请保密并审批通过(备注中标注保密论文),论文送审将采用纸质版形式(博士三份、硕士两份),请在论文封面右上角注明“保密论文,评阅后请寄回”字样。
(3)评阅时间及费用
时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校学位办负责组织参加学校统一盲评论文的寄送和评阅意见收回工作。
各类学生的论文评审费于10月10日前由学院统一以转拨单的形式(单张)提交到学位办公室。盲审费标准:博士1050元/人,硕士520元/人。保密论文博士2100元/人,硕士1040元/人。
(4)学术不端检测
论文送审后,学位办统一对送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若不端检测结果>=50%,则直接取消答辩资格。若检测结果50%>=重合率>=30%,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再给予一次查重机会;若重合率仍然>=30%,则取消答辩资格。
三、论文预答辩
论文送审后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预答辩,每组不少于3位专家,预答辩前将安排表提交学位办(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答辩安排须进行公告,鼓励低年级学生现场旁听。
四、修改学位论文
学位办将及时把返回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转交学院。请导师严格把关,指导并督促学生根据前期预答辩及盲评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达到要求且论文盲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下载并填写申请答辩材料,具体包括:
答辩前至少7日前博士、学硕、专硕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工硕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批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由教学秘书或各答辩组秘书提交至学位办,经审批同意后发放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和答辩海报。
五、论文答辩
时间安排:必须在12月13日前进行。答辩相关程序及原则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至少有2名校外的专家,委员会一般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该环节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
2、答辩注意事项
(1)硕士生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和学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划分小组,小组不宜划分过细,相近学科可合并。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7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答辩过程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或有经验导师进行检查。
(2)各学院答辩优秀率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人数的30%。
(3)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博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40-60分钟,硕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
(4)答辩后学生的存档论文应是综合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重新修改整理后的定稿且所有签字完整。
六、学位审批阶段
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问题,提交《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每位申请者1份)、《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决票》、《在职硕士学位审批表决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决议纸质版上签字,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3日前交学位办。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向档案馆提交学生档案(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士需另外提交一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成果(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盖章签字纸质版) |
9月20日 |
审核学生答辩资格 |
1、《拟申请博(硕)士学位毕业登记表》 2、学院从网上公示博士生毕业申请材料。(该项无需向学位办提交材料) |
10月10日 |
论文盲评 学术不端检测 汇总盲评费 |
1、所有博士、硕士提交电子版论文(注意命名方式) 2、《盲评论文登记表》(备注中标注保密论文) 3、保密论文须另提交纸质版,博士3份、硕士2份 4、学院统一以转拨单的形式(单张)提交到学位办公室,博士1050元/人,硕士520元/人。保密论文博士2100元/人,硕士1040元/人。 |
10月10日 |
预答辩 |
预答辩前至少7日,提交预答辩安排(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 |
11月20日 |
毕业答辩 |
答辩前至少7日,提交答辩安排(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 |
12月13日 |
学位审批 |
1、提交《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每位申请者1份)、《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决票》、《在职硕士学位审批表决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2、工程硕士需另外提交一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 |
注意: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若有延迟请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请各学院及导师、同学提前做好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