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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8 编辑: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安排部署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工作,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92 ]。根据上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各项要求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信息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学历教育研究生。

二、核准和补录信息要求

各学院需学生在学信网上进行信息核准。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1,若发现原数据信息有误,需报送学生数据信息勘误表(见附件2)据实修改。

三、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需在2019年3月1日(星期五)前将学生数据信息核准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和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学生签字并学院盖章)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岳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8383 0532-84022612

邮箱:qustxwb@163.com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信息质量。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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