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2019届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各项与往年工作要求的改革差异之处传达到学位点负责人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 |
3月10日 |
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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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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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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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院提交盲评费转拨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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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
根据毕业论文数提交 |
4 |
毕业论文盲评 |
4月21日 |
5月25日 |
校院同步完成 |
5 |
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4月25日 |
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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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毕业论文预答辩及修改 |
4月21日 |
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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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毕业答辩 |
5月25日 |
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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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院提交学位审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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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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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院提交优秀论文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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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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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修改并提交毕业论文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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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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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内容
各单位逐项审核2019届春季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外语成绩、学术登记本、科研成果等项目;初审后于3月20日前上交《拟申请博(硕)士学位毕业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
2、要求
拟毕业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及科研成果(发表文章等……)、外语成绩的佐证材料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复印件由学院保存,以备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审核材料须挂到网站进行公示。
“科研量化分”一项须由学院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得分。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等……;未正式出版,需要提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接收证明;被SCI或EI收录的文章应附检索证明,带原件核查(包括工程硕士),3月20日前未收到接收函等接收证明,可推迟到论文评阅结果收回(5月25日),该类学生请备注。
(二)盲评费的转拨
1、内容及时间
为保障论文盲评工作的送审效率,各类学生的盲评费于4月10日至4月20日间以学院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青岛科技大学校内经费转拨单》(各学院汇总为一张),费用转拨延迟将导致学生盲评意见不能按时返回,该项工作务必按时完成。
2、盲评费标准
博士1050元/人,硕士520元/人。
保密论文:博士2100元/人,硕士1040元/人。
(三)论文盲评和学术不端检测
为保障我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严谨性,同时确保盲评成绩的及时返回和后续答辩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自2018年秋季已采用先盲评后查重的工作方法。
1、论文盲评工作内容及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盲评客观性,提高论文盲评效率,2019年春季起我校100%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拟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进行送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照学校规定,抽取30%的毕业论文由学位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进行全委托评审。 4月20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向学位办公室提交盲评论文,5月25日前后收回盲评意见并下发学院。学院同期组织未被抽检硕士论文校外盲评工作,盲评结果反馈后统一报学位办公室,严禁瞒报漏报成绩。盲评成绩差异较大需申请复议者,均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由学位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统一组织复议,禁止学院自行开展论文复议。
2、论文抽取与材料报送
(1)论文抽取要求
各学院在抽选论文时,有下列情况的论文必须交由学校统一进行送审:
在2018年国家抽检和学校盲评中出现一篇及以上结论为“存在问题论文”或“不合格”论文,该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的所有2019届毕业研究生论文;
在2018年国家抽检和学校盲评中出现一篇及以上结论为“存在问题论文”或“不合格”论文,该论文作者所属一级学科下全部2019届毕业生的50%数量论文;
教师自上岗以来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以上要求抽取数量超过总毕业生数30%者则按实际数量上报审核,不受30%数量限制;不满30%者按专业人数分布比例等方法科学抽取。
(2)材料报送要求
论文格式依据学位授予工作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隐去导师、学生姓名、学校及相关信息;
各学院按照此方式进行命名“2019C学院代码(S/B)三位数序号”(S-硕士,B-博士,三位数序号各学院从001开始自行编号),例如:2019C001S001,为2019年春季化工学院硕士001号。
导师须仔细审阅论文,并在《盲评论文登记表》中签字确保学生论文为最终版。
各学院将论文电子完整版(PDF格式)提交至学位办。由教学秘书统一提交至学位办,逾期者本学期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若论文在开题阶段已申请保密并审批通过(备注中标注保密论文),保密论文送审将采用纸质版形式(博士三份、硕士两份),请在论文封面右上角注明“保密论文,评阅后请寄回”字样。
3、学术不端检测
论文送审后,学位办统一对送审同版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盲评成绩及查重结果不符合学校要求者延期毕业。
(四)论文预答辩
论文送审后,4月21日起由学院统筹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预答辩。由学院确定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并汇总学科组具体安排(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于4月25日前上报学位办公室。学校将组织督导员进行抽查。
每组不少于3位专家,学位办将对答辩安排进行公告,鼓励低年级学生现场旁听。答辩后导师督促学生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修改论文。
(五)论文答辩
1、内容及时间
5月25日前后,学位办将及时把返回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转交学院。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达到要求且论文盲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各学院答辩安排截至于6月12日。
2、材料要求
答辩前至少7日前博士、学硕、专硕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工硕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批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由教学秘书或各答辩组秘书提交至学位办,经审批同意后发放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和答辩海报。
3、答辩委员要求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相关要求如下: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至少有2名校外的专家,委员会一般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该环节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
(2)答辩注意事项
a.硕士生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和学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划分小组,小组不宜划分过细,相近学科可合并。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7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答辩过程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或有经验导师进行检查。
b.各学院答辩优秀率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人数的30%。
c.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博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40-60分钟,硕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
d.答辩后学生的存档论文应是综合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重新修改整理后的定稿且所有签字完整。
(六) 学位审批阶段
答辩后至6月13日前,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问题,向学位办提交《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每位申请者1份)、《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决票》、《在职硕士学位审批表决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决议纸质版上签字。
(七)后续工作
答辩结束后至6月20日前,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提交所有毕业生电子版论文及博士论文纸质版。
工程硕士须按要求提交一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注意: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若有延迟请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请各学院及导师、同学提前做好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19.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