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11号)、《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鲁学位[2011]4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青岛科技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学位办)及国家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论文。
提交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具体提交办法如下:
1、范围:提交2019年春季所有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博士论文纸质版。
2、提交时间:6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办,由学位办统一汇总提交至省学位办。
3、命名方式:
硕士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命名(具体命名方法参见附件1,忽略附件中时间节点)。
博士论文: 按“学院+专业+姓名”命名。
保密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_学院_姓名”命名。
延期公开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_学院_姓名”命名。
电子版论文的内容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且上述内容应汇总成一个文件进行提交。其中“扉页”、“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要研究生和导师手写签名,然后进行原件扫描,将扫描件插入电子文档后方可提交。
提交论文同时向学位办提交《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份,各学院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各类研究生论文提交汇总表分开“博士”“学硕”“专硕”“工硕”“保密论文”“延期公开论文”六个文件夹发至kdxwb2016@163.com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