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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9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修订了《青岛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2021]42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2021]44号)文件(学校网站已经发布)。为贯彻落实学校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2021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学科特点,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遴选硕士生导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要注重落实学校文件要求,将相关条款具体化,且条件要求不得低于学校文件要求,工作流程要严谨规范,且具有可操作性。

3.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要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后实施。

4.2021年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院督导检查遴选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4月23前将遴选硕士生导师实施细则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正式发文报学位办备案,完成备案的单位即可按照文件开展遴选工作。

3.各单位要将遴选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底前将遴选结果报学位办。

4.校外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及要求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暂行办法》实施。

5.研究生院将组织对遴选结果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50%。如抽查结果不符合文件要求,该单位当年度的遴选结果无效。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pdf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pdf



研究生院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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