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要求和《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创新成果、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其他项目将另行部署。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要求
1.申报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青岛科技大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分为匿名和非匿名材料(附件1-4)。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要求。
3. 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由党政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负责上述评奖的各项推荐工作。
(2)广泛发动、鼓励师生踊跃参评,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各单位根据最终结果确定推选次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上报材料应包含所有申请人材料。
(3)严把标准、严格遴选程序。此次评奖推荐工作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到山东省后还将组织遴选,请各单位优中选优、公平公正推荐出代表学科最高水平成果,力争所有上报候选人均入围最终获奖名单。学校下一年度指标分配将依据今年最终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推荐要求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具体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5-6)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 工作要求:参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三、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推荐要求
1. 申报范围:青岛科技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 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称中科院研究单位)。
3. 访学期限:访学期限1年,访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底,具体时间由学校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商定。
4. 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5.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导师,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2)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3)省教育厅和中科院研究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学校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5)请各学院从工作实际出发,将通知要求及时转发,着实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特别是与中科院海洋所、青岛生物能源所已经开展协同育人合作的单位与导师。
四、评审方案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不分配名额,各个博士点单位择优推荐后学校组织差额评审,参考2021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依据2021年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名额比例,参照2021年度申报、获评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 若存在申报后未获评情况,则核减等额分配名额,核减名额可参加全校差额评选;
(2)若原来为差额评选,但成功获评,则本年度等额分配名额;
(3)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酌情核减名额;
(4)差额评选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注重申报质量,优中选优(名额分配见附表1)。
3.创新成果奖按照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参照2021年度申报、获评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原则参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附表1)。
4. 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人,全校推荐不超过3人。
注:等额评选单位如不能推荐规定数额成果,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统筹调整,避免浪费指标。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学院审核材料无误后,统一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7和附表2)于11月29日前发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纸质版材料(附件7)一式两份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7。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统一评审,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桂宝 84022612
翟旻 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