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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8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191日至2022831在青岛科技大学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依据的实践成果等。

2.申报要求:各学院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要求。鼓励各学院优秀专业学位毕业生申报,原则上推荐的专业学位论文数量不低于推荐总数量的50%

3.其他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12)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研究生(不含毕业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鼓励各学院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原则上推荐的专业学位创新成果数量不低于推荐总数量的50%

 3.具体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34)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三)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范围:青岛科技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中山东大学侧重人文社科类,其他单位侧重理工农医类。

3.访学期限:国内访学期限1年,国外访学期限为6个月,访学资格保留至20249月底,具体时间由高校与访学单位商定。

4.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外访学研修还应具备相应的英语水平。

5.工作要求:

1)在与访学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各高校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的导师。

2)访学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在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3)各高校联合访学单位,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四)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1.申报范围:青岛科技大学选聘的校外研究生导师(需提供聘任支撑材料)。

2.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高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等工作

2)具有5年以上行业产业背景,在全省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3)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的行业产业导师。

二、评审方案

根据各学院授予学位人员数量、在校研究生数量、学位论文抽检等情况确定申报名额(见附表1)。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不分配名额,各个博士点单位择优推荐后学校组织差额评审,参考2022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全校推荐5项。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依据2022年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名额比例,参照2022年度申报、获评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全校推荐21项。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根据各学院学位点层次、当年度授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数量分配名额。若等额名额在省级评审中未获评,将取消下一年度等额名额。

2)若存在上一年度申报后未获评情况,酌情核减名额;

3)若上一年度为差额评选,成功获评,酌情增加名额;

4)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酌情核减名额;

5)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注重申报质量,优中选优。

3.创新成果奖按照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参照2022年度申报、获评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原则参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校推荐19项。

4.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每个学院国内访学、国外访学各限报1人,全校推荐国内访学3人、国外访学2人。

5.行业产业导师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人,全校推荐2人。

注:学院如不能推荐限定数额成果,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统筹调整,避免浪费指标。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学院需对推荐材料进行排序并公示,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6和附表2,学位论文原文)于109日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纸质版材料(附件1-6)一式两份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7

2.电子版命名要求:

附件1: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院-姓名

附件2: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院-姓名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学院-姓名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学院-姓名

附件5: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国内/国外-学院-姓名

附件6: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表-学院-姓名

学位论文原文:学位论文原文-学院-姓名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桂宝、翟旻

          84022612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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