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4]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学院依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设置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工作坚持“师德优先、育人为本、注重学术、严格标准”的原则,突出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要求,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从严审核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
二、审核对象
本次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对象:符合上岗条件,拟申请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人员。
三、申请条件
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4]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四、审核程序及安排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博士生的申请、考核等工作。各学院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如实填写《2024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和《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附件1和附件2中的涉及到项目、成果等业绩时间期限为2021.01.01-2023.12.31。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报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由一级学科汇总审核,3月28日前将《2024年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xwb@qust.edu.cn。
5.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确定上岗人员资格名单。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及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相关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经费截图等)等要同时提交。
2.各学院应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研究生培养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上岗招生。
3.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申报材料,公平公正开展审核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并及时处理各类异议。
联系人:84022612 李老师、88959561 翟老师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