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已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鲁学位〔2015〕4 号),现将文件进行转发,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各培养单位要将本次抽检结果传达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导师,组织学习《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组织做好抽检情况总结、分析工作。认真总结本学院、学科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按学科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方案,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导师对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加强各培养单位、学科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论文修改定稿的组织、审核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二、有“存在问题论文”的学院,有关培养单位要对学科负责人及有关导师进行质量约谈,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并将学科的抽检结果总结、分析、应用、改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8日前报学位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jingwei070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附件2 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参加山东省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