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时间: 2017年 12 月 8 日 上午9:00—10:00
答辩地点:环境楼3015
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委员会成员名单(附表1),介绍到会委员。
2、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学生盲评情况。
3、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学生名单(按答辩顺序,附表2)及答辩要求:
答辩要求:
学生汇报时要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论文叙述言简意赅,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学生汇报完毕后,委员们提问和学生答辩,回答问题简明扼要要求,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总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5、学生按既定顺序进行答辩,主席掌握答辩节奏,秘书计时并做好记录。
6、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进行评议、通过评语,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及答辩成绩进行投票表决。(学生回避)
7、答辩主席向全体答辩学生宣布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和投票表决结果。
8、主席贺词及答辩通过者感言。
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
附表1:委员会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