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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工作
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办法及指标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3-01 编辑: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办法及指标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实行指标量化,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对于硕士研究生至少满10分的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于博士研究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学位办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成果类型

等级

相当分值

备注

获奖成果

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国家三级

省部一等

省部二等

省部三等

500

300

100

100

80

50

本校独立完成的获奖成果按相当分值计算,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按相当分值的1/2算,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6:43人完成按5:3:24人完成按4:3:2:15人完成按3.5:3:2:1:0.5 6人及6人以上完成按3:2.5:2:1.5:0.7:0.3

发表论文

ScienceNature

SCISSCI

EI

ISTPISSHP

国家核心期刊

省级科研刊物

300

50

30

20

20

10

多人完成的论文只考虑前三名,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823人完成按721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100

40

30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经济效益

(以进入学校财务为准)

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上

100

50

20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说明:1、对于两年申请答辩的同学,除了学分要求以外,相当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理科50分以上,工科和人文科30分以上。

2、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3、对于获奖成果,博士只考虑前三位。

4、对于博士在SCI发表的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40+If-0.5)×15;

5、每年毕业生的量化分值将通过一定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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