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位授权结构,提升学科专业竞争力,积极响应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要求
1、学校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青科大字〔2024〕103号)进行。
2、本次动态调整保持学校学位授权点数量动态平衡,增列学位授权点数量不超过撤销学位授权点数量。
3、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撤销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并严格对照该文件梳理拟增列学位点的现有条件。
5、根据工作要求,本次拟撤销学位点由学院论证后提交至学校,学校根据撤销情况进行全校范围内统筹,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增列名单。
二、动态调整程序及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已于7月、9月发送相关调整通知。目前仍有意向进行动态调整的学院,须于10月12日上午11:00前提交拟撤销及增列学位点清单至研究生院(纸质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并于10月13日下班前发送申请增列学位授权学科《简况表》(word、pdf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2.专家评议。学校拟于10月15日上午9:00(周二)召开专家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地点待定),申请新增学院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学位点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列学位点优势特色及国家、区域经济需求情况,申请基本条件达成度情况,人才培养出口标准,建设发展目标等,汇报时长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此外,拟新增学院准备《简况表》、本学位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纸质版共7套用于专家评审,于10月14日(周一)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及公示。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省级审查。学校将相关材料以及开展动态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孙蕾,崔瑜涵,电话:88959561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服务楼3027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