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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2 编辑:

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2014级、2015级、2016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凡是列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我校研究生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组成的参赛队伍在全国或者省(或赛区)的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根据获奖等级发放创新实践奖学金;本次评定限于2016年举行的赛事。

3.获奖的参赛队伍中如果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的,只发放研究生人数对应的份额,本科生不发放;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6.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金额

全国一等奖,3000元/队;全国二等奖,2400元/队;全国三等奖,1800元/队;省或赛区一等奖,1800元/队,省或赛区二等奖,1500元/队,省或赛区三等奖,1200元/队。(学生在同一赛事中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发放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将自己在赛事中的获奖情况向学院进行申报,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获奖证书的要提供相应赛事网上公布的获奖结果或表彰决定;

2.各学院根据学生获奖情况填写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请按赛事顺序填写)上报研究生院;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将相关材料于2017年 4 月20日前上报至研究生院。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加盖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赛事官网上公布获奖结果或表彰决定(无获奖证书情况)纸质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ustyanjiusheng@163.com

五、审核公示

学校将于4月21日至4月28日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之后发放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

对评奖过程中有异议的师生请实名举报至纪委监察室,电话:88956976研究生院,电话:88958383,邮箱:qustyanjiusheng@163.com


附件:   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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