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7级新生)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附件2)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候选人。
2.学校评审。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差额推荐,最终在研究生中评选省级优秀学生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研究生院负责校级省优评选工作,评审过程包括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复评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1月19日。最终候选人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里。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书面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2.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1月15日(周一)11:3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崂山校区图书馆3017),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管理邮箱qustyanjiusheng@163.com。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
2017年省优评选相关材料.rar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