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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5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学生工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持续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形成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教育引导,预防为主。注重加强学生日常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正向引导;立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解决。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校区)职责与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时间节点

2021925日—20211125

四、工作内容

(一)召开一次主题班会930日前,围绕学生安全、心理健康主题组织召开一次班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实现对在校学生全覆盖。通过播放宣传片、PPT讲解、典型案例分享交流等形式,重点向学生讲授安全知识,加强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盗防骗、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使用与管理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方面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提升防范技能;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制度规定,让学生在出现心理问题时有必要的自我疏导方法,知晓寻求帮助的正确途径,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主题班会由班主任主持。

(二)开展一轮“面对面谈话。930日前,组织班主任(导师)、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开展一轮覆盖全校学生的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状态,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精准研判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发展中的困惑、烦恼与迷茫,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化解危机。要用心用力用情地跟学生交谈,分享经验做法,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根据谈话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反馈,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齐心协力做好家校合育,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1025日前,结合秋季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心理健康素质测评,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排查,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态。对各类特殊学生要及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关心关注,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资助、心理辅导、学习指导、就业指导等,切实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中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对于排查出来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启动危机干预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中心联系沟通,“一生一档”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做好危机干预和跟踪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组织一次重点家访。1025日前,对于排查出来的特殊学生,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家长进行连线、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相关教育教学安排,重点反馈学生在校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注意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家长对学生的身心变化知情、掌握;同时,要通过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原生家庭情况,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帮扶奠定良好基础,并积极争得家长的理解配合,切实做好家校合育。

(五)组织一次家长会。学校于97日组织召开了新生家长空中见面会,部分学院召开了一年一度的新生家长会,整体反馈良好。1125日前各学院(校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年级面向全体学生家长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帮助学生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一定的心理健康疏导知识,引导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孩子情绪变化,防止因家庭矛盾或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学生走向极端。

(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以“9·25”“10·25”、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团体辅导、素质拓展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

(七)组织户外文体活动。1125日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户外文体娱乐活动,积极扩大参与度和覆盖面,确保学生全员参与。借助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结合国庆节庆祝、迎新晚会等,通过演讲、合唱、摄影、读书、话剧等形式多样的文艺类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在学生群体中营造团结友爱、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帮助学生提高参加体育锻炼等户外活动的主动性,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八)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教育。1125日前,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教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各学院(校区)网站、官微、辅导员微信公众号、线下专题教育活动等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理解支持学校关于国庆放假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教育学生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自觉坚持体温“一日三检”,按时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坚持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校;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围绕本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工作优势,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研究生导师和专任教师等队伍力量,发挥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各班级心理委员、心音使者的朋辈助人与自助能力,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稳定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务求实效。根据山东省相关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各学院(校区)要守土有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学校将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对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利、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总结,强化宣传。各学院(校区)要结合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工作过程中相关文字、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固化经验做法,强化宣传报道,形成长效机制。请各单位于108日(周五)上午11点前,将500字以内的阶段性工作总结,配上2-3张图片,分别发送至学生处、研究生院工作邮箱。全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126日前,将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配上3-5张图片,分别发送至学生处、研究生院工作邮箱。

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研究生院工作邮箱:yjsjg@qust.edu.cn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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