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定于
4月
2日
-4日为清明节假期,为做好假期期间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1. 各学院(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稳定为重”,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多渠道、全方位普及法制安全知识,尤其是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凡学生离校外出,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原则上各学院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凡学生集体活动,事前必须报请所在学院、部审查批准,并落实责任老师及安全措施;假期外出学生本人要注意安全,并对自己的出行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保证按期返校。
3.加强对学生宿舍、研究生实验室、研修室的安全管理。在学校组织的宿舍安全、卫生、秩序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仍然存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部分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些学生安全意识淡漠,私拉乱接电线、长时间不切断电源等问题普遍存在。各学院、部要继续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要认真排查学生校外上网、夜不归宿等现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对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各学院(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限期搬回学校。做好研究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实验安全规程操作,对易燃易爆设备试剂每日核查,坚决杜绝无人机器运转、实验进行的现象发生。实验室负责人要在每周例会上首要强调安全操作问题,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