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院要闻 >> 正文
研院要闻
关于开展2009年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20 编辑:

各院(部、处):

为适应国家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 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选拔提前攻博考生范围及要求:

1. 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

4. 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5. 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二、开展提前攻博学院及导师要求:

1. 开展提前攻博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我校现有七个博士点,原则上每博士点只能选拔推荐一名提前攻博研究生,该生占用当年导师博士招生指标。

2. 开展提前攻博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为更好地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提前攻博研究生导师至少应有一届独立指导的博士毕业生并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三、时间安排

3 23 学校开会布置提前攻博工作, 3 25 学院审核上报符合条件研究生, 3 26 学校汇总、审核、筛选, 3 27 -29日公示符合条件研究生名单, 3 30 确定提前攻博研究生名单, 4 10 前网上报名,其他时间安排同公开招考考生。

四、考核与录取:

由学院进行初步考核筛选,学校审批,符合条件的提前攻博硕士研究生与公开招考的考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初试及复试,考核合格考生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在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享受博士生待遇。

研究生处

2009 3 20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青岛科技大学 |
  • 旧版网站
  •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