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研究生教学效果评价是教师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做好研究生教学效果评价,是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必要环节。为保证每一位申报晋升职称的教师均获得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学校将建立课堂教学效果评价长效机制,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常年组织开展教学效果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申报2009 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任课教师。
二、评价时间
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前一个学年度。
三、评价方式
1.申报正高职称评审的任课教师由研究生部(处)组织 校级督导员组织评价。
2.申报副高职称评审的任课教师由交叉听课学院(部)督导组组织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