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08-09-1
学期即将结束,为了缓解考试期间紧张的教室资源,以及便于督导员巡视,由培养办统一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为第十九、二十周(
12月
29日
——元月9日),各学院通知任课老师在第十八周前结束课程,如需补课可向培养办申请教室。
同时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统计专业课课程的考试人数,学科班级,考试类别(如论文,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学位课尽量闭卷考试。信息要由任课老师提供,尽量做到翔实,准确。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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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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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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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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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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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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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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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知任课老师按照要求出题,为A,B型试卷,为保密起见,答案可在考试结束后提供,教学秘书汇总所有试题提供给培养办,由培养办统一印制。印刷完毕后,由教学秘书取回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单。
3)每个学院提供2名认真负责的监考老师,由培养办统一调度安排监考。
4)主考老师(即任课教师)负责送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单到考场,并在考试结束前去考场等待收取答题纸。填写完整的考场记录单由监考老师送还至研究生处。
请与第十七周周五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wangli@qust.edu.cn,因时间有限,请抓紧。如果没有考试科目,请发送一封邮件以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