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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04 编辑:

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第一阶段的资格考试(GCT)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规定,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综合测试。为使上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试资格线

工程硕士:

2008年参加考试的考生:1)有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190分;

2)无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230分。

2007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凡是GCT总分不低于192分的有学位考生也可持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单申请参加复试。

高校教师:

凡是2008年考试成绩超过202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注意:复试资格线并不是最后的录取分数线,

(二)复试工作的安排

1、工程硕士

复试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专业课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着重测试工程推广应用理论,占综合测试成绩的60%;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着重测试工程推广实践能力,占综合测试成绩的40%。(“关于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咨询电话”通知已挂在研究生处网页)

2、高校教师

复试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着重测试其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知识。

3、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凡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 20081226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上述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教学楼209教室报到,交纳复试费用100元,并查看笔试及面试地点安排。

12 27 日上午8301030进行笔试,下午由各学院组织面试,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三)录取工作安排

1、学校根据第一阶段考试(GCT)成绩及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2200934月份将由各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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