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第一阶段的资格考试(GCT)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规定,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综合测试。为使上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试资格线
工程硕士:
2008年参加考试的考生:(1)有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190分;
(2)无学位考生的复试线为230分。
2007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凡是GCT总分不低于192分的有学位考生也可持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单申请参加复试。
高校教师:
凡是2008年考试成绩超过202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注意:复试资格线并不是最后的录取分数线,
(二)复试工作的安排
1、工程硕士
复试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专业课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着重测试工程推广应用理论,占综合测试成绩的60%;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着重测试工程推广实践能力,占综合测试成绩的40%。(“关于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咨询电话”通知已挂在研究生处网页)
2、高校教师
复试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着重测试其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知识。
3、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凡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
2008年
12月
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上述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教学楼209教室报到,交纳复试费用100元,并查看笔试及面试地点安排。
12
月
27
日上午8:30-10:30进行笔试,下午由各学院组织面试,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三)录取工作安排
1、学校根据第一阶段考试(GCT)成绩及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2、2009年3、4月份将由各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