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时代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教育高质量发展,自 2015年以来,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下设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库已常态化开展教学案例的征集入库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案例编写、使用和推广水平,凝练一批具有时代性、引领性、价值性的高质量案例成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和全国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工程管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指导,全国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术指导,天津大学承办。征集活动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本学科领域同行匿名函评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全国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聘任。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案例适用课程范围:本次活动的参评案例应适用于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四个领域的相关课程。
其中,六门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核心课程包括工程管理导论、工程经济学、系统工程、定量分析:模型与方法、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程信息管理。
其余四个专业领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涉及的领域核心课程包括工程伦理、项目管理、项目数智化管理、项目计划与控制、项目资源管理、运营与管理、供应链与物流管理、人因与设计、工程系统决策与优化、大数据分析、智能技术与应用、工程系统建模与仿真、高等物流学、高等运筹学、高等工程统计学、智慧物流、物流系统规划与优化、物流算法与计算机应用、领导力与沟通、工程系统建模与仿真等,其他的可自行填写。
2. 参评条件:参评案例描述的主体事件必须发生于 2023 年1 月 1 日以后,且没有收录至国内外其他案例库、没有正式发表、没有与作者本人其他案例主题重复的原创案例。此前已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库的案例可以参评。
二、征集要求与标准
1. 参评案例应是 MEM 相关课程的教学案例,须包括完整的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1。
2. 参评案例原则上须提供企业授权书,见附件 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企业授权书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
3. 参评作者须在投稿前通过正规查重系统与已公开发表文献比对查重,案例正文重复率低于 20%可以参评。作者须在投稿过程中提供查重报告,报告中须包含案例题目、作者、查重系统、查重时间、重复率五项基本内容。
4. 每所院校可提交不超过 5 篇案例,由学校或学院统一提交。参评的前提是案例开发者同意该案例授权给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并签署作者授权书,请见附件 3。鼓励各院校推荐自己优势学科领域的案例,本次案例征集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案例。
5. 每位作者提交的案例不得超过 1 篇(以第一作者为准)。由于教学案例的功能特殊性,第一作者仅限 MEM 课程的任课教师担任,学生、企业界人士等均不可作为第一作者。每篇案例须提交案例封面,请见附件 4。
6. 征集出的优秀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库,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中免费共享。案例开发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可代表案例作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对外许可等商务合作,案例开发者享有版税收益权。
7. 各院校可推荐本院校教师 1-2 名,作为优秀案例函评专家候选人,被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应有案例教学经验,且在本次评审活动中可以及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经过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专门培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训、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培训、哈佛案例培训、毅伟案例开发与教学培训等);
(2) 曾有案例被工程管理及其他专业学位案例库收录;
(3) 担任过两次及以上工程管理及其他专业学位案例库的评审专家。
三、案例提交与征集安排
1.提交时间:电子版文件提交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开始,8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接收。
2. 案例提交内容
(1)排版后的署名 word 版本案例封面、案例正文、教学指导手册
(2)匿名 PDF 版本案例正文、教学指导手册(用于函审)
(3)企业授权书(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4)作者授权书(附件3,签字扫描PDF版)
(5)查重报告
(6)参评公函(附件6, Excel版)
3. 优秀案例函评专家候选人申请提交内容
(1)案例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7,Word版)
(2)符合优秀案例函评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pyb@qust.edu.cn,缺失文件视为投稿无效。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第三届“工程管理优秀案例”征集”/“第三届“工程管理优秀案例”函评专家申请”字样。
四、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张迦北, 022-27407282,
教指委秘书处:李洋, 010-62791205,
学校联系人:周昉, 0532-84022819。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