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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专业实习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对提升研究生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具有关键作用。近期,国内多地频繁出现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各类实习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现就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1.学院统筹安全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立即成立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共同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相关负责人,并指定专人担任领导小组联络人。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实习实践安全工作,深入研判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各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导检查。

2.导师履行第一责任

导师对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践计划开展前置安全评估。确认学生保险购买情况,确保覆盖购实习全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同学院建立完善的应急联络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可及时联系学生、实习单位及家长;严格审查实习单位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劳动保护条件。

学生实习实践期间,导师每周至少1次通过视频连线、实地检查等方式跟踪研究生安全状态,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学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与实习单位沟通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向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备。

3.学生强化自我责任

研究生应切实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习安全规定。严禁擅自前往未报备地点开展实习实践,避免脱离学校与导师监管;严禁操作未经培训或不熟悉的高危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严禁夜间单独行动,尽量避开人员稀少、治安复杂的区域。

二、加强过程管理,做好风险防控

各培养单位需对实习实践研究生人数、实习实践单位详细信息(含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在岗安全状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对实习项目开展深入风险评估并建立详细台账。重点核查赴自然灾害多发区(台风、洪水影响区)、边境地区、高危作业场所(危化品、辐射、高空作业环境等)的高风险项目,统一梳理分析风险点,同时将联合培养研究生纳入本次排查范围,确保无遗漏。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习环节,应立即组织整改;若隐患短期内无法消除,须果断取消该环节,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需详细记录并存档。

三、提升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各培养单位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环境差异,精准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升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材料需存档备查。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实习实践/联培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含通勤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3.防溺水、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坠落等岗位风险防范;

4.高温中暑、暴雨洪涝、雷电大风、冰冻等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对;

5.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含心肺复苏、外伤包扎等);

6.传染病(含食源性疾病)防护知识;

7.社交安全与个人防护(防诈骗、防侵害、防传销等);

8.明确实习实践/联培期间纪律要求(含请销假制度),清晰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校内联系人、实习单位联系人、急救电话等)及联系方式(确保学生熟知并随身携带)。

四、动态掌握情况,完善应急处置

各培养单位须建立实习实践工作联络群,建立校内校外联动的联络机制,确保实时掌握研究生个人动态,实现轨迹可追踪。发生突发情况或安全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实习实践的具体特点,与实习单位、联培单位共同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预案“能用、管用”。在实习实践开始前或初期,必须组织参与实习实践的学生及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至少一次专项安全培训;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一律暂停实习实践活动,待完成培训后方可恢复。

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参会参赛、国内外交流等其他涉及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活动,其安全管理工作须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要求并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

五、强化督导检查,规范信息报送

学校将加强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及联合培养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措施缺位、日常管理松懈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各培养单位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排查所有实习实践项目,并于8116:00之前汇总目前仍在校外开展实习实践、联合培养等活动的研究生信息(包括学生学号、姓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实习实践所在城市、实习实践/联培所在单位、实习实践起始时间),将《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联培情况汇总表》、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yb@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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