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奖励在学位课程学习中单项成绩优秀的硕士生,根据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暂行办法》的规定,研究生工作部(处)决定于2008年5月份评选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学金。
一 评选对象:
1 、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
2 、公共学位课(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英语、数值分析、矩阵理论、应用统计、数理方程等)的考试成绩在前10%内,且不低于85分者。每门课程获奖人数不多于8人。 或者选课人数不少于10人的专业学位课,考试成绩在前10%内且不低于85分者。每门课程可一次性获得奖金100元。
3 、硕士生在中期考核中,学位课程平均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