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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学位课成绩考核的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1-19 编辑:

研究生学位课考核合格的标准:大于等于70分,其中自04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基础英语的合格标准:每学期均大于等于70分。否则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凡未达到合格的同学请抓紧时间办理重考手续。

办理步骤:

第一步:点击2j.asp?page=2&id=3&cid=71,下载打印“重修重考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重修重考申请表”,并填写学院意见,签名盖章;

第三步:带“重修重考申请表”,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办理其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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